人類有選擇

618人類有選擇從人類的角度來看,上帝的能力和意志在世界上經常被誤解。 人們常常會使用自己的力量來統治自己的意志並將意志強加於他人。 對於全人類來說,十字架的力量是一個奇怪而愚蠢的概念。 世俗的權力觀念可以對基督徒產生普遍影響,並導致對聖經和福音信息的誤解。

“這在上帝我們的救主面前是好的,是可喜悅的,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1. 提摩太 2,3-4). 這些經文可以使人相信上帝是全能的,因為他要拯救所有人,所以他們必須跟隨他。 他會使用他的力量和他的意志,迫使他們幸福,因此普世救恩將被強制執行。 但這不是神聖的品格!

儘管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但必須在他自我施加的限制的背景下理解他的力量和意志。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從亞當夏娃到末世審判,聖經中有一個主題揭示了上帝拯救的旨意,也揭示了上帝賦予人類抗拒這種意志的自由。 從一開始,人類就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上帝的旨意。 上帝向亞當和夏娃顯明了他的旨意,他說:“主上帝吩咐人說,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卻不可吃; 因為在你吃它的那天你必須死掉»(1. 摩西 2,16-17)。 案件發生是因為他們有自由拒絕他的命令並做自己的事情。 從那時起,人類就一直忍受著這種選擇的後果。 在摩西時代,以色列人被鼓勵順從上帝的旨意,但他們的選擇是:“我今天以天地為你作見證:我已將生與死、祝福與詛咒賜給你,使你可以選擇生命並活著留下來,你和你的後代»(5. 摩西書 30,19)。

在約書亞以色列的日子裡,有另一個自由選擇:“但如果你不喜歡事奉耶和華,今天就選擇你要事奉的人:你列祖在河對岸事奉的神或亞摩利人的神。你住在誰的國家。 但我和我的家人想要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 24,15)。 這些決定與今天息息相關,人類可以選擇走自己的路,追隨自己的神,選擇或拒絕與神共存的永生。 上帝並不堅持要遵守。

上帝喜歡它,所有人的得救是上帝的旨意,但是沒有人被迫接受他的提議。 我們可以自由地對上帝的旨意說“是”或“否”。 肯定普遍存在通過耶穌基督的救恩不是普遍主義。 福音對所有人都是個好消息。

作者:Eddie Mar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