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

229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

馬丁路德稱基督徒為“同時是罪人和聖徒”。 他最初是用拉丁文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寫下這個詞的。 Simul 的意思是“同時”,iustus 的意思是“公正”,et 的意思是“和”,peccator 的意思是“罪人”。 從字面上看,這意味著我們同時生活在有罪和無罪之中。 路德的座右銘在措辭上就會自相矛盾。 但他是在打比喻,想解決一個悖論,即在地上神的國度裡,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擺脫罪惡的影響。 雖然我們與上帝和好(聖徒),但我們並沒有過完美的基督化生活(罪人)。 在闡述這句話時,路德偶爾會使用使徒保羅的語言來表明福音的核心是重複計算。 首先,我們的罪歸於耶穌,他的義也歸於我們。 這種歸責的法律術語可以表達法律上的和因此實際上是真實的,即使它在它所適用的人的生活中是不可見的。 路德還說,除了基督自己,他的義永遠不會成為我們自己的(在我們的控制之下)。 只有當我們從他那裡接受它時​​,它才是我們的禮物。 我們通過與禮物的給予者聯合而得到這份禮物,因為最終禮物的給予者就是禮物。耶穌是我們的義!當然,路德對基督徒生活的評價遠不止這一句話。 雖然我們同意大部分句子,但有些方面我們不同意。 J. de Waal Dryden 在 The Journal of Stud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 的一篇文章中的批評是這樣說的(我感謝我的好朋友 John Kossey 給我發來這些話):

[路德]的話有助於總結這樣一個原則,即被稱義的罪人被基督的“外來”義宣佈為義,而不是被個人內在的義所宣告。 當這句話被有意或無意地視為(基督徒生活的)成聖的基礎時,這句話就證明沒有幫助。 這裡的問題在於繼續將基督徒認定為“罪人”。 名詞 peccator 不僅表示一種畸形的道德意誌或對被禁止行為的傾向,而且還定義了基督徒的存在教義。 基督徒不僅在他的行為上而且在他的本性上都是有罪的。從心理上講,路德的話減輕了道德上的罪惡感,但使恥辱永久化。 被稱義的罪人的不言自明的形象,雖然也公開宣告寬恕,但當它把自我理解為一個深陷罪惡的存在時,就會破壞這種寬恕,因為它斷然排除了基督的變革元素。 基督徒就會有一種病態的自我理解,這種自我理解被普遍的實踐所強化,從而將這種理解呈現為基督徒的美德。 這樣一來,羞恥感和自我厭惡感就油然而生。 (“重溫羅馬書 7:律法、自我、精神”,JSPL(2015 年),148-149)

接受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

正如德萊頓所說,上帝“將罪人提升到更高的地位”。 在與上帝的合一和團契中,在基督里和聖靈裡,我們是“一個新造的人”(2. 哥林多前書 5,17) 並改變,使我們可以“參與”“神聖的本性”(2. 彼得 1,4)。 我們不再是渴望擺脫罪惡本性的有罪的人。 恰恰相反,我們是上帝所收養的、所愛的、與基督和好的孩子,他們被塑造成基督的形象。 當我們接受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的現實時,我們對耶穌和我們自己的想法就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我們明白這不是因為我們是誰,而是因為基督。 它不是我們的,因為我們的信仰(總是不完整的),而是通過耶穌的信仰。 請注意保羅在給加拉太教會的信中如何總結:

我活著,但現在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保羅將耶穌理解為得救信心的主體和客體。 作為主體,他是積極的調解人,是恩典的創造者。 作為一個對象,他以完美的信仰作為我們中的一員回應,為我們做這件事。 是他的信仰和忠誠,而不是我們的,給了我們新的身份,讓我們在他裡面公正。 正如我在幾週前的每週報告中指出的那樣,在拯救我們時,上帝並沒有清洗我們的背心,然後讓我們自己努力跟隨基督。 相反,藉著恩典,他使我們能夠喜樂地參與他在我們身上和通過我們所做的一切。 你看,恩典不僅僅是我們天父眼中的一絲微光。 它來自我們的父,他揀選了我們,賜給我們在基督裡完全得救的禮物和應許,包括稱義、成聖和得榮耀(1. 哥林多前書 1,30)。 我們通過恩典、與耶穌聯合、通過賜給我們作為上帝所收養的愛子的聖靈,來體驗我們救恩的每一個方面。

以這種方式思考上帝的恩典最終會改變我們對一切事物的看法。 例如:在我平常的日常生活中,我可能會想我剛剛在哪裡畫了耶穌。 當我從我在基督裡的身份的角度反思我的生活時,我的想法轉變為理解這不是我想把耶穌拖到的地方,而是我被呼召跟隨他並做他所做的事。 我們思想上的這種轉變正是在耶穌的恩典和知識中成長的全部意義所在。 隨著我們與他的關係越來越密切,我們會分享更多他所做的事情。 這就是我們的主在約翰福音十五章所說的住在基督裡的觀念。 保羅稱它“隱藏”在基督裡(歌羅西書 3,3)。 我認為沒有比這更好的地方可以隱藏了,因為在基督裡只有良善。 保羅明白人生的目標是在基督裡。 留在耶穌裡會給我們帶來自信的尊嚴和目標,這是我們的造物主從一開始就為我們設計的。 這種身份使我們可以自由地生活在上帝的寬恕中,而不再是使人衰弱的羞恥和內疚。 它還讓我們自由地生活在安全的知識中,即上帝通過聖靈從內部改變我們。 這就是我們靠恩典在基督裡真正的身份。

誤解和解釋神恩典的本質

不幸的是,許多人誤解了上帝恩典的本質,並將其視為犯罪的自由通行證(這是反律法主義的錯)。 矛盾的是,這個錯誤主要發生在人們想要將恩典和基於恩典的與上帝的關係綁定到一個法律結構中時(這就是合法性的錯誤)。 在這個法律框架內,恩典經常被誤解為上帝對規則的例外。 恩典於是成為不一致服從的合法藉口。 當以這種方式理解恩典時,聖經中關於上帝是慈愛的父親責備他心愛的孩子的概念就被忽視了。試圖使恩典合法化是一個可怕的、耗費生命的錯誤。 法律行為不包含稱義,恩典也不例外。這種對恩典的誤解通常會導致自由、無組織的生活方式,這與耶穌通過聖靈與我們分享的基於恩典和福音的生活形成鮮明對比。

由寬限期修改

這種對恩典的不幸誤解(其對基督徒生活的錯誤結論)可能會安撫內疚的良心,但它在不知不覺中錯過了改變的恩典——上帝在我們心中的愛,可以通過聖靈從內在改變我們。 錯過這個真相最終會導致源於恐懼的內疚。 就我自己的經驗而言,我可以說,建立在恐懼和羞恥中的生活是建立在恩典中的生活的糟糕選擇。 因為這是一種由上帝不斷變化的愛驅動的生活,他通過聖靈的力量與基督的聯合使我們稱義和成聖。 注意保羅對提多所說的話:

因為神醫治的恩典已經向所有人顯現並管教我們,使我們拒絕不敬虔的本性和世俗的慾望,謹慎、公正、虔誠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 (提多 2,11-12)

上帝並沒有拯救我們,只是讓我們獨自一人丟臉,不成熟,犯罪和破壞性的生活方式。 他以恩典救了我們,使我們可以生活在他的公義中。 恩典意味著上帝永遠不會放棄我們。 他繼續賜予我們與兒子共享和與父團契的禮物,並能夠將聖靈帶入我們心中。 它使我們變得更像基督。 恩典正是我們與上帝的關係。

在基督裡,我們是我們,我們將永遠是天父的摯愛兒女。 他要求我們要做的就是在恩典和關於他的知識的知識上成長。 我們通過學會不斷地信任他而在恩典中成長,通過跟隨他並與他共度時光,我們對他的了解也有所增長。 當我們以順服和敬畏的方式生活時,上帝不僅寬恕我們,我們還通過寬限期改變我們。 我們在基督里和通過聖靈與上帝的關係並沒有發展到我們似乎更少需要上帝和他的恩典的地步。 相反,我們的生活在各個方面都取決於他。 他通過徹底清洗我們使我們嶄新。 如果我們學會留在他的恩寵中,我們將更好地了解他,完全愛他和他的方式。 我們對他的了解和愛得越多,我們就會越有更多的自由體驗安息在他的恩典中,擺脫內,恐懼和羞恥。

保羅這樣總結:
因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你們自己:這是上帝的恩賜,不是出於行為,所以沒有人可以自誇。 因為我們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被造,為要行善,是神預先預備好的,叫我們行在他們裡面(以弗所書) 2,8-10)。

讓我們不要忘記,正是耶穌的信仰——他的信實——救贖並改變了我們。 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的那樣,耶穌是我們信心的始祖和成終者2,2).    

作者:Joseph Tkach


PDF格式我們在基督裡的新身份(第 1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