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無反顧

我們被無條件接受

在這個世界的任何地方,我們都必須有所成就。 在這個世界上,它是這樣的:«做某事,然後你就會得到一些東西。 如果你按照我想要的方式行事,我會愛你»。 與上帝是完全不同的。 他愛每一個人,儘管我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表現出甚至接近於達到他全面、完美的標準。 他通過宇宙中最寶貴的東西,通過耶穌基督,使我們與他和解。


聖經翻譯“路德 2017”

 

“因此,如果耶和華你的神在你面前將他們趕出去,當耶和華將這些人民從你面前趕出時,你心裡不要說:‘耶和華為我的義把我帶進來得這地。他們的惡行。 因為你進來不是為了你的公義和你的心正直的緣故,但耶和華你的上帝正在趕出這些人民的邪惡行為,以遵守他向你的祖先亞伯拉罕和以撒起誓的話,雅各布。 所以你們要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會為了你們的公義賜給你們這片美地來承受這片美地,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人。”5. 摩西 9,4-6)。


«一個債權人有兩個債務人。 一個欠了五百銀格羅申,另一個欠了五十。 但既然他們付不起,他就給了他們倆。 他們誰會更愛他? 西蒙回答說:我認為他給予的人更多。 但他對他說:你的判斷是正確的。 他轉向那婦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婦人了嗎? 我來到你家; 你沒有給我腳上的水; 但她用她的眼淚弄濕了我的腳,用她的頭髮擦乾了它們。 你沒有給我一個吻; 但自從我進來後,她就一直在親我的腳。 你沒有用油膏我的頭; 但她用膏油膏了我的腳。 所以我告訴你們:她的許多罪都被赦免了,因為她深愛著; 但被寬恕的人很少愛。 他對她說:你的罪被赦免了。 那些坐在桌旁的人開始在心裡說,這是誰,誰也赦罪? 他卻對婦人說,你的信幫助了你; 安心去吧!” (盧克 7,41-50)。


“但所有的稅吏和罪人都來聽他講道。 為此,我的兒子死而復生; 他迷路了,現在已經找到了。 他們就開始歡喜了”(路加福音 15,1 和 24)。


“現在他對一些相信他們是正義和正義的人講了這個比喻,並藐視其他人:有兩個人上聖殿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另一個是稅吏。 法利賽人站著這樣向自己禱告:感謝你,神,我不像其他人,強盜,不義,姦淫,甚至不像這個稅吏。 我每週禁食兩次,對我吃的所有東西都十分之一。 稅吏卻遠遠地站著,眼睛不仰望天,而是捶著胸說:神啊,可憐我這個罪人吧! 我告訴你,這個到他家是有道理的,不是那個。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 凡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 18,9-14)。


“他進了耶利哥,經過了。 看哪,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他是稅吏長,很有錢。 他想見見耶穌,因為人多,他不能見他。 因為他身材矮小。 他跑到前面,爬上一棵梧桐樹來看他; 因為那是他應該通過的地方。 耶穌到了那裡,舉目對他說,撒該快下來。 因為我今天必須在你家停留。 他就快步下來,高興地接待他。 他們看見了,就都喃喃自語,說:“他進到一個罪人那裡”(路加福音 1 Cor9,1-7)。


“我們是正確的,因為我們得到了我們應得的; 但這沒有做錯什麼。 他說:耶穌,當你進入你的王國時記得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今天你要和我一起在樂園裡”(路加福音 23,41-43)。


“一大早,耶穌又進了聖殿,所有的人都來到他面前,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犯姦淫的婦人帶到中間,對他說,夫子,這婦人犯姦淫了。 摩西在法律中命令我們用石頭打這些女人。 你在說什麼? 但他們說這話是為了引誘他,好讓他們有事要控告他。 但耶穌彎下腰,用手指在地上寫字。 他們一再問他,他就直起身子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就當向他們投第一塊石頭。 他又彎下腰在地上寫字。 眾人聞言,一一出去,長老先行; 只剩下耶穌和站在中間的女人。 耶穌就起來對她說:“婦人,他們在哪裡?” 沒有人詛咒你嗎? 但她說:沒有人,主。 但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 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約翰 8,1-11)。


“那你為什麼要在門徒的頸項上套上我們父輩和我們都不能承受的軛來試探神呢?” (使徒行傳 15,10).


“因為沒有人因行律法在他面前稱義。 因為通過律法可以認識罪。 但如今,在律法之外,神的義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馬書 3,20-21)。


“現在哪裡誇了? 它被排除在外。 依據什麼法律? 根據工作法則? 不,但根據信仰的法則。 所以我們認為人稱義,除了行律法以外,單單因信”(羅馬書 3,27-28)。


“我們這樣說:如果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他可以誇口,但不能在神面前誇口。 聖經怎麼說? »亞伯拉罕相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 (1. 摩西 15,6) 但對於那處理工作的人,賞賜不是出於恩典,而是因為這是應得的。 但對於那不作工卻信稱惡人為義的人,他的信就算為義。 正如大衛也稱神在行為之外算為義的人祝福了”(羅馬書 4,2-6)。


“因為肉體軟弱了律法不能作的事,神就作了:他差遣他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為罪的緣故,在肉體中定了罪”(羅馬書) 8,3).


“不是靠工作,而是靠打電話的人——對她說:‘長者要服侍低者。 為什麼這個? 因為它不是憑信求義,而是從行為上來的。 他們在絆腳石上跌倒了”(羅馬書 9,12 和 32)。


“但如果是出於恩典,就不是出於行為; 否則恩典就不是恩典”(羅馬書 11,6).

“但因為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所以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好叫我們因信基督稱義,而不是因行律法稱義; 因為沒有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 2,16).


“那賜給你們聖靈並在你們中間行這些事的人,是藉著行律法,還是藉著傳講信德行呢?” (加拉太書 3,5).


“因為那些遵行律法而活的人是在咒詛之下。 因為經上記著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話的,必受咒詛。” 但是,根據律法,沒有人在上帝面前稱義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 但律法不是來自信仰,而是:做它的人會靠它生活。 (加拉太書 3,10-12)。


“如何? 那麼,律法是否違背了上帝的應許? 遠非如此! 因為只有頒布了能賜人生命的律法,義才能真正來自律法”(加拉太書) 3,21).


“你已經失去了基督,你想靠律法稱義;你已經從恩典中墮落了”(加拉太書) 5,4).


“因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是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這是上帝的恩賜,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 2,8-9)。


“必在他裡面得著我的義,不是因律法而得的,乃是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 3,9).

“他救了我們,並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而是按他的計劃,並按創世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恩典”(2. 提摩太 1,9).


“他拯救我們——不是通過我們在正義中所做的工作,而是根據他的憐憫——通過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提多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