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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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基本形式而言,聖約支配著上帝與人類之間的相互關係,就像正常的契約或協議支配著兩個或更多人之間的關係一樣。 新約之所以生效,是因為立遺囑人耶穌死了。 理解這一點對信徒來說至關重要,因為我們所接受的贖罪只有通過“他在十字架上的血”,新約的血,我們的主耶穌的血(歌羅西書)才有可能 1,20).

這是誰的想法?

重要的是要明白,新約是上帝的想法,而不是人發明的概念。 基督在設立聖餐時向祂的門徒宣告:“這是我立約的血”(馬可福音 14,24; 馬太福音 26,28). 這是永約的血”(希伯來書 1 Cor3,20).

舊約的先知預言了這個約的到來。 以賽亞描述上帝的話“就是那被人藐視、被外邦人憎惡、暴君的僕人……我保守了你,使你與人民立約”(以賽亞書 4 Cor9,7-8th; 另見以賽亞書 42,6). 這顯然是指彌賽亞耶穌基督。 上帝也通過以賽亞預言,“我要忠實地賞賜他們,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以賽亞書 6)。1,8).

耶利米也談到它:“耶和華說,時候將到,我要立新約”,這“不像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當時我拉著他們的手,將他們帶到他們離開埃及地”(耶利米書 3 Cor1,31-32). 這又被稱為“永約”(耶利米書 3 Cor2,40).

以西結強調了這個盟約的贖罪性質。 他在聖經關於“枯骨”的著名章節中評論道:“我要與他們立和平之約,這是與他們永遠立的約”(以西結書 3 章)7,26). 

為什麼要約?

在其基本形式中,契約意味著上帝與人類之間的相互關係,就像正常的契約或協議涉及兩個或更多人之間的關係一樣。

這在宗教中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在古代文化中,神通常與男人或女人沒有有意義的關係。 耶利米書 32,38 指出這種盟約關係的親密性質:“他們將成為我的子民,我將成為他們的上帝。”

Fret已經並且被用於商業和法律交易。 在舊約聖經時期,以色列人和異教徒的做法都包括批准人類籠子以獻血或更少的儀式來強調約束和約定的第一地位。 今天,當人們莊嚴地交換戒指來表達他們對婚姻的承諾時,我們看到了這個概念的持久例子。 在他們社會的影響下,聖經中的人物使用各種實踐來莊嚴地密切他們與上帝的聖約關係。

“很明顯,盟約關係的概念對以色列人來說一點也不陌生,因此上帝使用這種關係形式來表達他與他的子民的關係也就不足為奇了”(Golding 2004:75)。

上帝與人類之間的盟約可以與社會上的此類協議相提並論,但它們的等級不同。 新約缺乏協商和交換的概念。 此外,神和人不是平等的存在。 “神聖的盟約無限地超越了它在地球上的類比”(戈爾丁,2004:74)。

大多數古代音品具有互惠的品質。 例如,期望的行為會得到祝福,等等。有一個互惠的元素用商定的術語表達。

一種契約是援助契約。 在其中,更高的權力,例如國王,給予他的臣民不應有的恩惠。 最好將這種契約與新契約進行比較。 上帝無條件地將他的恩典賜給人類。 事實上,這個永恆之約的流血所帶來的和解是在沒有上帝將它的過犯歸咎於人類的情況下發生的(1. 哥林多前書 5,19)。 我們沒有任何悔改的行動或想法,基督為我們死了(羅馬書 5,8)。 恩典先於基督徒的行為。

其他聖經的煩惱怎麼樣?

除了新約之外,大多數聖經學者至少還發現了四個其他的煩惱。 這些是上帝與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的盟約。
在寫給以弗所外邦基督徒的書信中,保羅向他們解釋說,他們是“應許之約以外的客旅”,但在基督裡,他們現在“從前遠離的人,靠著基督的血親近了”(以弗所書 2,12-13),也就是說,通過新約的血液,使所有人和解。

與挪亞,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盟約包含了所有無條件的應許,這些應許在耶穌基督裡得到了直接的實現。

“我認為它就像在諾亞時代一樣,當時我發誓諾亞的水不再流淌在地球上。 所以我發誓不再生你的氣,不再罵你。 大山要挪,小山要塌,但我的恩典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廢去,你慈悲的耶和華說。”(以賽亞書 54,9-10)。

保羅解釋說,基督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後裔 [後裔],因此所有信徒都是救恩的承受者(加拉太書) 3,15-18). “但你們若是屬基督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的後嗣”(加拉太書) 3,29)。 與大衛後裔有關的盟約保證(耶利米書 23,5; 33,20-21) 在耶穌身上實現,“大衛的根和後裔”,公義的王(啟示錄 22,16).

摩西之約,也稱為舊約,是有條件的。 條件是,如果以色列人遵循摩西的成文律法,祝福就會隨之而來,特別是應許之地的繼承,基督在精神上實現的異象:“因此他也是新約的中保,因此通過他的死,為救贖人脫離前約的過犯,蒙召的人必得著所應許永遠的基業”(希伯來書 9,15).

從歷史上看,品格還包括表明兩方繼續參與的跡象。 這些跡像也指新約。 例如,與諾亞立約和創造之約的標誌是彩虹,一種五顏六色的光。 基督是世上的光(約翰 8,12; 1,4-9)。

亞伯拉罕的記號是割禮(1. 摩西 17,10-11). 這與學者們對希伯來語berith基本含義的共識是一致的,berith被譯為盟約,是一個與切割有關的術語。 “剪領子”這個詞現在仍然被使用。 耶穌,亞伯拉罕的後裔,根據這種習俗接受了割禮(路加福音 2,21). 保羅解釋說,對信徒來說,割禮不再是身體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在新約之下,“心裡的割禮是在靈裡,不在乎字句”(羅馬書 2,29; 另見腓立比書 3,3).

安息日也是摩西之約的標誌(2. 摩西 31,12-18)。 基督是我們所有工作的其餘部分(馬太福音 11,28-30; 希伯來書 4,10). 這種安息是未來的,也是現在的:“如果約書亞讓他們安息,上帝就不會再說以後的日子了。 所以上帝的子民仍然可以安息”(希伯來書 4,8-9)。

新約也有一個記號,它不是彩虹、割禮或安息日。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要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以賽亞書 7,14)。 我們是上帝的新約子民的第一個跡像是上帝以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形式來到我們中間(馬太福音 1,21; 約翰 1,14).

新約也包含一個應許。 “看啊,”基督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賜給你們”(路加福音 2 哥林多前書4,49),而那個應許是聖靈的恩賜(使徒行傳 2,33; 加拉太書 3,14). 信徒在新約中“受所應許的聖靈印證,這聖靈是我們繼承產業的憑據”(以弗所書 1,13-14)。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是以儀式割禮或一系列義務為標誌,而是以聖靈的內住為標誌(羅馬書 8,9)。 聖約的概念提供了廣度和深度的經驗,可以從字面、比喻、象徵和類比的角度理解上帝的恩典。

哪些音品仍在生效?

所有上述的煩惱都歸於永恆新約的榮耀。 保羅在將馬賽克契約(也稱為舊約)與新契約進行比較時說明了這一點。
保羅將摩西之約稱為“帶來死亡的辦公室,寫在石頭上”(2. 哥林多前書 3,7; 也可以看看 2. 摩西 34,27-28),並說雖然它曾經是榮耀的,“沒有榮耀可以算作那極大的榮耀”,指的是聖靈的工作,換句話說,新約 (2. 哥林多前書 3,10). 基督“配得比摩西更大的榮耀”(希伯來書 3,3).

希臘語中的契約,diatheke,給這個討論帶來了新的意義。 它增加了協議的維度,這是最後的遺囑或遺囑。 在舊約中,berith這個詞並沒有在這個意義上使用。

希伯來書的作者使用了這個希臘區分。 摩西和新約都像遺囑。 摩西之約是第一個遺囑[遺囑],在第二個遺囑寫成時被取消。 “然後他拿起第一個來建立第二個”(希伯來書 10,9). “因為如果前約是無可指摘的,就沒有立約的餘地了”(希伯來書 8,7). 新約“不像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希伯來書 8,9).

因此,基督是“建立在更美應許上的更美之約”的中保(希伯來書 8,6). 當某人立下新的遺囑時,所有先前的遺囑及其條款,無論多麼光榮,都將失去效力,不再具有約束力,對繼承人也毫無用處。 “通過說‘一個新約’,他宣布第一個已經過時。 但過時和過時的將近其終結”(希伯來書 8,13)。 因此,不能要求舊的形式作為參與新約的條件(安德森 2007:33)。

當然:“因為哪裡有遺囑,立遺囑的人就一定死了。 因為遺囑只有在死後才生效; 只要他活著,它就不會生效”(希伯來書 9,16-17). 為此目的,基督死了,我們藉著聖靈領受成聖。 “照著這旨意,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獻上身體,一次永遠成聖”(希伯來書 10,10).

摩西之約中獻祭制度的條例是無效的,“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希伯來書 10,4),無論如何,第一個遺囑被取消,以便他可以建立第二個遺囑(希伯來書 10,9).

希伯來書的作者非常關心他或她的讀者會明白新約教導的嚴肅性。 還記得舊約中那些拒絕摩西的人是怎樣的嗎? “若有人違背摩西的律法,他必須在兩三個見證人的情況下毫不憐憫地死去”(希伯來書 10,28).

“踐踏神的兒子,將立約的血視為不潔,使他成聖,又辱罵施恩之靈的人,你認為他該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嗎?”(希伯來書)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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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之所以生效,是因為立遺囑人耶穌死了。 理解這一點對信徒來說至關重要,因為我們所接受的贖罪只有通過“他在十字架上的血”,新約的血,我們的主耶穌的血(歌羅西書)才有可能 1,20).

詹姆斯亨德森